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高教〔2022〕17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校址
(一)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二)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院校代码:11825,英文名字为“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
学校办学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注意:退役大学生士兵若具备直接选拔升本资格,但有意报名参加专升本综合考查的,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2.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在广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 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 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三、综合考查说明
(一)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综合考查满分分值为150分。除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的综合考查并取得成绩。
(二)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综合考查的报名时间为:5月25日10:00至27日10:00。请考生及时登录“2022年广西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向我校申报参加综合考查。并按《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详见桂考院〔2022〕68号文件附件)的要求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三)此次综合考查采用线上考试的形式,考核方案、考核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于6月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w.guat.edu.cn/)另行通知。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接续要求
(一)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拟招收30人,具体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住宿费(元)/年 |
财务管理 |
2 |
4600 |
700-1350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4600 |
市场营销 |
2 |
4600 |
物流管理 |
2 |
4600 |
酒店管理 |
2 |
460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7000 |
机械电子工程 |
2 |
4600 |
自动化 |
2 |
4600 |
通信工程 |
2 |
7000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4600 |
汽车服务工程 |
2 |
7000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 |
4600 |
工程管理 |
4 |
4600 |
物联网工程 |
2 |
4600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专业接续要求
专业接续要求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及附件《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执行,考生报名时应核查该文件要求。
五、录取规则
1.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若有意报考我校,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我校,并完成专业志愿的填报。进档后,我校对此类考生直接优先录取。
2. 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投档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查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按所填报的专业依次顺序录取。如果综合考查分数相同,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
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属于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范畴,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专业专升本班级学习,接受全日制脱产教育,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新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享有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招生简章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